轨交学院校长奖评选细则
一、评选范围
轨交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推选条件
根据《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校长奖”评定办法(学生)》沪应院学〔2011〕24号文件精神,我校2017年第七届“校长奖”评选工作从即日起开始。轨道交通学院根据本通知要求组织开展推荐及评审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基本条件:申请获得“校长奖”的学生须遵守校纪校规,无违纪记录;具备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优秀的专业文化素质和健康向上的身心素质;并在入学以来所有的第一次考试、考查、教学实践等课程中没有出现不及格现象。
(二)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校长奖”轨交学院候选者还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尊敬师长,友爱同学,成绩优异,品德高尚,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在学生中具有楷模表率作用;
2、懂感恩,有担当,热心公益,乐于奉献,积极为师生服务,发扬应技大精神,得到校内外广泛赞誉;
3、 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在国内外各类学科竞赛和文体艺术大赛中为学校争得荣誉;
4、面对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努力奋斗,自强不息,始终充满激情,对同学产生强大激励作用。
三、推选原则及评审程序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掌握推选标准,严格遵守评审程序,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进行。推选活动分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3月11日—3月17日):
对全院学生进行宣传,充分发动广大学生参与推选活动。
制定相关评审细则,并按规定报学生处备案。
第二阶段:申报阶段(3月18日—3月31日):
经由自荐和推荐产生候选人。轨交学院“校长奖”评审委员会须在3月31日前召开会议,通过公开答辩的方式,选出1名候选人,经全院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将候选人材料上报学生处。
活动通讯报道及时报学生处。
第三阶段:复评阶段(4月5日—5月28日)
对校评审委员会评选出的10位候选人,积极组织全院师生通过学校易班网,参与投票活动。
第四阶段: 终评阶段(4月28日—5月28日)
如我院有学生入选5位候选人之一,则组织人力,为入围学生制作5分钟宣传短片,协助学生做好1分钟发言准备,参加终评。
四、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校长奖”轨交学院评审委员会
领导小组:组长:程道来 组员:吴光 万衡 曹权 张绚
工作小组:张绚 刘嘉宁 陈白松 杜雪娇 邓欣媛
五、附则
1、学院候选人名单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保留,作为毕业鉴定和毕业时就业择优推荐的依据之一,并且作为国家级、省部级优先考虑对象;
2、“校长奖”获得者如在校期间因违纪行为受到纪律处分,将撤销其校长奖荣誉称号,收回获奖证书,并对有关人员进行批评和教育。
3、申请并获得“校长奖”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我校设立的其它奖学金和助学金。
4、学院“校长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5、本评定办法最终的解释权归轨交学院“校长奖”评审委员会。
文/轨道交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