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我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规范本科生学术行为,根据有关,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拟对2015届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以培养本科生良好的学术品质,防止学术不端行为的产生,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组织与管理
学院按教务外要求要求随机抽取毕业生,使用“学位论文不端行为检测系统”进行学位论文不端行为检测。申请参评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必须于申报前接受“学位论文不端行为检测系统”的检测。
学院办公室应于各专业学生答辩前3个工作日抽取拟查重学生名单,调出其毕业设计(论文)电子版,以教研室为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网络提交受检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电子版,生成检测报告。
二、检测的执行
学院教务员和各教研室主任负责对申请应学士学位论文进行查重。
三、检测结果的认定
根据我院的专业布置特点和查重目前应用现状,制订了下表的检测结果认定标准:
结果类别 | 检测结果 |
A | R≤15% |
B | 15%<R≤35% |
C | 35%<R≤50% |
D | 50%<R≤75% |
E | R>75% |
注:R为文字复制比,是指被检测论文与非本人学术成果的文字重合字数占全文的百分比。
根据毕业设计(论文)文字复制比不同结果类别,对应不同处理办法:
A类:通过检测,可以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B类:若复制文字主要为综述部分文字时视为通过检测,但需修改且注明出处,帮可以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C类:由指导教师根据检测结果指导学生进行论文修改,导师在修改说明上签字后允许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D类:由学校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组织同行专家进行认定。若认定该论文有较严重抄袭行为的,论文必须进行大改,缓两周答辩。若认定该论文无较严重抄袭行业的,导师在修改说明上签字后允许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E类:由学校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组织同行专家进行认定。若认定该论文有严重抄袭行为的,学生毕业论文必须重做,缓一个月且论文经重新检测达到要求后才能答辩。若认定该论文无严重抄袭行业的,需由学院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提出处理意见并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四、检测人数
查重对象为本院已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拟参加答辩的本科毕业生,随机抽取80名(或按教务处要求)进行查重(含学院推荐参评校级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
五、检测时间
各教研室在答辩前三天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检测,其检测结果作为答辩资格审查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