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交通学院党章学习小组实施细则(试行)
发布时间: 2012-10-25 浏览次数: 171

 

党章学习小组是由学生党小组指定各年级中的学生党员、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组成。党章学习小组的工作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一、隶属关系及机构设置

轨道交通学院在院党总支的领导下,接受学生党支部直接管理,协助学生党支部开展发展党员的各项工作。党章学习小组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设立组长、副组长,以及负责小组日常工作的成员。

二、工作宗旨及任务

1、向全体成员讲授和宣传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宗旨、任务等基本理论知识,加深成员对党的认识,增加党组织在群众中的透明度,使成员自觉向党组织靠拢。

2、引导全体成员学习党和国家的有关路线、方针、政策,特别是国内的新闻要事,提高成员的理论水平和参政、议政意识。

3、关心掌握并正确引导各成员的思想发展动态,逐步提高成员的思想觉悟,端正其入党动机,在班集体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争取早日加入中国共产党。

4、向全体成员介绍入党的程序、入党的条件及其他事项,鼓励其积极提出入党志愿。

5、小组将定期进行成员评议,及时向系学生党小组反映学员的情况,积极向系党支部推荐发展对象,并为发展新党员提供参考意见,以便做好推优工作。

6、党小组成员应做好班内后进生的帮教工作。

7、党小组成员应参与班级和楼栋学生管理工作,起模范带头作用。

三、管理制度及活动形式

 1、申请加入党章学习小组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

(1)已递交入党申请书;

(2)明确党章学习小组的性质,端正自己向党组织靠拢的动机;

(3)加强政治思想道德的学习,在思想上积极要求上进。

2、内部实行制度化管理

(1)小组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有关规定,成员有退出学习小组的自由。

(2)成员应定期以书面形式或口头形式向小组汇报思想状况,其中每季度至少上交一份书面思想汇报。

(3)各班学习小组负责人收齐各成员的书面思想汇报并审阅后,定期交学生党小组负责人归档,以供查阅。学生党小组赋予学习小组负责人对入党积极分子档案的查阅权。

(4)成员必须参加小组活动。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者,应向负责人请假并说明情况,之后应了解本次活动的内容及任务。每人每学期只准请假一次。

(5)整个学期中,如有两次以上(包括两次)未经批准擅自缺席者,作自动脱离本小组处理,并取消其党章学习小组学员资格。

(6)每学期结束时,向按时保质参加学习小组的成员颁发结业证书。

3、活动形式小组活动形式应力求灵活多变,符合成员的思想水平和心理特征,以自学和讨论为主,加以适当的引导和教育。具体形式应根据各小组的具体情况而定,例如开展理论知识讲座、集体学习、分组讨论、观看教育片、参观有关展览等。小组活动次数每月不少于一次。

轨道交通学院学生党支部

二〇一二年十月

附件:

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党章学习小组活动计划

本学期着重加强开展党章学习小组活动的规范性,各个小组活动应在活动内容和形式上有所创新。对于开展党章学习小组活动的具体要求如下:

1、 时间:一个月一次

2、 方式:听讲座、小组讨论、自学、外出参观、实践活动等

3 、学习内容:

理论学习:党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十八大学习文件。

时事政治:台海关系、“钓鱼岛”问题、中日关系、如何看待党内腐败问题等。

4 、学习要求:

学期末每位党章学习小组成员写一份思想汇报,主要谈自我认识(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的变化,自己的优缺点,今后努力的方向等)为了促进党章学习小组活动的效果,分院团总支将在本学期对各小组活动进行观摩,在各小组之间进行活动交流。在学年末对各党章学习小组活动进行综合评定,评选出2012学年度优秀党章学习小组;并对每个小组成员在活动中的表现进行综合评定,评选出2012-2013学年度党章学习小组优秀学员,并颁发奖状。

5、 活动记录:每次活动结束组长应填写好活动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