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5 关于2012年度实验室建设专项经费报销时间节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2-09-10 浏览次数: 264

各二级学院:

由于今年市财政实行“零余额”管理,我校实验室建设专项经费的使用执行力有很大压力。为确保实验室建设专项建设进度,提高建设质量,请各有关学院督促各位项目建设负责人加快推进设备采购进度,在10月15日之前完成全部采购任务,并完成项目经费报销手续

请各位项目负责人尽量在每周一、周四来教务处实践科办理报销签字手续。谢谢!

教务处

2012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