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交通学院2012年“校长奖”评选方案(学生)
发布时间: 2012-03-22 浏览次数: 211

   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展现当代大学生坚定理想、开拓创新、自强不息、奋发向上的时代风貌,充分发挥榜样的力量,发挥身边优秀大学生的导向作用,根据学校“校长奖”评定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我院“校长奖”评定办法。

一、评选范围:我院全日制本科生。

二、学校 “ 校长奖”评选名额和规程

1、评选名额

我校“校长奖”每年评选名额不超过2名,奖励金额为每人10000元;“校长提名奖”每年评选名额3名,奖励金额为每人3000元。

2、评选规程:

各学院择优推荐的候选人材料将由学校“校长奖”评审委员会投票、选举产生10位入围者。经过网络投票(占20%)、入围演讲、答辩和推荐人推荐后投票(占80%)确定5位候选人。

评审委员会组织大型的现场投票活动,五位“校长奖”候选人同学所在的学院,需为该生制作5分钟的宣传短片,内容、形式不限。由评审委员会组织现场投票选举“校长奖”获得者2名、“校长提名奖”获得者3名:各二级学院根据分配的学生、教师名额,组织学生、教师参加现场投票选举活动。现场投票选举前将播放每位入围者5分钟的宣传短片,每位入围者有1分钟的发言。安排候选人与评委会互动环节。最终确定“校长奖”获得者和“提名奖”获得者。“校长奖”评审委员会也可同时直接提名并确定“校长奖”获得者。学校组织颁奖典礼进行颁奖。

三、轨道交通学院“校长奖”评选细则及条件:

1、基本条件:申请获得“校长奖”的学生须遵守校纪校规,具备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优秀的专业文化素质和健康向上的身心素质,并在入学以来无旷课、迟到等记录,第一次考试、考查、教学实践等课程中没有出现不及格现象,所在宿舍卫生检查无“差”或只有2次以内“中”。

2、我院“校长奖”候选人还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学习刻苦、努力,学业成绩突出的典型,获得过二等或以上奖学金,或学业进步明显;

(2)克服困难,自强不息,全面发展的典型,事迹感人,有教育意义;

(3)勇于拼搏,在文化、体育、艺术和学科竞赛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获得名次或校级及以上等次,为学院、学校争光的典型;

(4)热心公益事业,关心帮助他人,见义勇为,无私奉献的典型,引起社会反响,有很强的教育意义;

(5)其他有突出贡献者。

四、评选流程:

1.3月20-3月25

学院成立“校长奖”候选人评审委员会,由院领导担任评委会领导小组成员,辅导员、班导师、教师和学生组成评奖委员会成员,发布学院评审方案及通知,广泛宣传,组织开展申报评选工作。

2.3月25-4月2

各班申报评选制。由本人向班长提交书面申报材料《轨道交通学院“校长奖”个人申请表》,或由班级班委(半数以上)讨论推荐(填写《轨道交通学院“校长奖”推荐书》),每班推荐名单3-5人,班级候选人必须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如经发现申报材料不实,有虚假内容或者故意夸大的情况,则立即取消该候选人的申请资格。各班召开班会,经全班投票,选出1名候选人。各班1名候选人的申报材料于4月2日前报送至学办。

3.4月6

申请人或被推荐人经答辩、学院审核,交学院评审委员会投票,确定1名轨道交通学院候选人,决定推荐名单,并制作推荐短片,并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

四、评审委员会

组长:华容

副组长:陈明 王乐全

委员:陈方敏 刘昀 刘丽萍 王长虹 龙飞(学生)

五、其他事项

1.学院结合“校长奖”评选,对学院推荐候选人给予表彰。

2.“校长奖”获得者如在校期间因违纪行为受到纪律处分,将撤销其校长奖荣誉称号,收回获奖证书,并对有关人员进行批评和教育。

2.申请并获得“校长奖”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我校设立的其它奖学金之一和助学金。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轨道交通学院

2012320

附件二:申请表及推荐表.doc

 

                       轨道交通学院“校长奖”个人申请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政治

面貌

 

专业

 

学号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班委(签字):

 

 

年月日

班级人数

 

同意推荐人数

 

学生代表

 

电话

 

 

电话

 

学生

代表

意见

 

 

                         

附:事迹材料

轨道交通学院“校长奖”推荐书

被推荐人:

推荐人姓名 职务 联系方式
       
       
       
       
       

推荐内容:

推荐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