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资料】《就业协议书》填写与违约改派手续办理须知
发布时间: 2011-12-01 浏览次数: 554

就业协议书》填写须知

 

●《上海高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就业协议书》)是应届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的法律依据。毕业生就业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并由学校鉴证登记,纳入正式就业方案,方能打印报到证。
●《就业协议书》在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但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申请留沪就业未经批准的,该协议书无效。
●《就业协议书》须经所在院(系)学办签字鉴证和校就业办盖章鉴证后,方能纳入学校正式就业方案,因此毕业生在签订《就业协议书》后应尽快在规定期限内返回学校进行鉴证登记。
● 学校根据正式上报的就业方案,于毕业前集中打印《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简称〈报到证〉),并在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时发给毕业生。毕业生凭报到证到就业单位报到;用人单位凭报到证在学生报到之日起的20个工作日之内完成接收的具体手续和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毕业生持有报到证而不按时到单位报到,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毕业生本人负责。
●《就业协议书》的具体填写要求:
▲         《就业协议书》的内容必须全部填写。用人单位、地址、学校和专业名称等都必须写全称,不得使用简写、缩写或用斜杠划去,也不能留有空格(如有相关内容的约定,应另附书面约定条款)。
▲         “用人单位名称”:
必须与单位的有效印签上的名称一致。
▲         “单位机构码”(上海单位):
即由上海技术监督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或事业)法人代码证书》上的9位代码数字。凡独立注册的法人单位都有此代码,外商办事处无此代码者,可委托如上海对外服务公司等中介机构办理录用手续。
▲         “信息登记号”(上海单位):
根据《上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就业工作管理办法》,上海单位录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每年到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申请一次信息登记号,协议书上务必填写。如果没有此号码,毕业生的报到证无法打印,也无法申报户口及转寄档案材料。
用人单位(或委托毕业生)可到我校就业办办理,受理范围: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机关法人,社团法人,民办非企业法人。办理时,需备齐以下资料:
²        单位开具的介绍信(盖章有效);
²        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²        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²        填写《上海市用人单位需求信息登记表》。
除此以外的企业办理信息登记号请至: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冠生园路401号)。
▲         “档案接受”:
此栏要求清楚、准确地填写用人单位的人事保管机构的全称和详细地址,便于学校就业办公室在毕业生离校后转寄学生档案。
·有人事档案保管权的单位,可在本栏内填写“同用人单位”。
·无人事档案保管权的单位,应填写有权接收档案的上级主管单位的名称和地址,或填写用人单位指定的档案委托保管单位的名称和地址(档案托管单位必须是市、区级人事部门的人才交流中心、劳动部门的职业介绍所或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
▲         “生源地”:
必须严格按照毕业生本人入学前时的户籍所在地填写到省、市。
▲         “专业”:
所填写的是专业名称,即入学时的专业名称,务必与教务处的专业名称完全一致,不能误写、简写,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         “服务期限”: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         “见习期、试用期”:
用人单位根据岗位要求,可以选择:按教育部的规定,对毕业生实行见习期(本科、专科生1年;研究生3至6个月);也可按《劳动合同》的规定实行试用期。见习期或试用期一般从报到之日起算。试用期的长短,是根据《劳动合同》有效期确定的:
1、 合同期在1年~3年的,试用期不应超过2个月。
2、 合同期限在3年及以上的,试用期最长不应超过6个月。
见习期与试用期在性质上和时限上是有明显区别的,但见习期和试用期也可以同时约定。
▲         “月收入”(含见习、试用期):
由双方约定。为避免以后的纠纷,最好写明。
▲         “违约金”:
毕业生或用人单位违反《就业协议书》终止就业协议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违约金的具体数额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以利于保护双方利益。
 
                                                                                               违约改派手续办理

        自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起,学生与用人单位即存在协议关系,具有法律效力。在学生持《报到证》到单位就业之前,任何一方提出解约,或者是违约,均须履行协议书上所规定的违约条款。同时,必须办理改派手续。其操作步骤如下:
◆毕业离校前,未拿到报到证的毕业生。
第一步 办理原单位违约或解约手续,并取得解约或违约证明(由原单位出具书面证明,盖章有效)。收回原来所签《就业协议书》。
第二步 带着解约证明和原《就业协议书》到院系辅导员处登记,并领取第二份《就业协议书》。
第三步 当学生到校就业办鉴证第二份《就业协议书》时,需要提供原解约证明、原《就业协议书》,经校就业办审核认可后留存并在第二份《就业协议书》上盖章。
◆毕业离校后,已拿到报到证的毕业生。
第一步 办理原单位违约或解约手续,并取得解约或违约证明(由原单位出具书面证明,盖章有效)。收回原来所签《就业协议书》。
第二步 带着解约证明、原《就业协议书》和《报到证》直接到校就业办登记,领取第二份《就业协议书》。
第三步 校就业办在鉴证第二份《就业协议书》后开出《打印报到证申请表》,学生需携带原解约证明、原《就业协议书》、《报到证》、新《就业协议书》和《打印报到证申请表》到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换打新的《报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