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2012学年学费减免申请工作从即日开始,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本校在籍注册后的经认定为是我校当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学生。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2、勤奋学习,积极上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生活俭朴;
3、本学年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
4、已申请并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手续;
5、符合学费减免的其他条件。
三、资助标准
具体资助办法详见《学生手册》(2011版)中《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学生学费减免暂行条例(试行)》;资助金额参照《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学费减免实施细则》。
四、申请材料
1、填写完整的《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学生学费减免申请表》(1份)
五、申请日程安排
1、2011年11月8日,学校发布本通知,各学院通过各种途径通知学生完成相关申请事宜。
2、2011年11月20日前,各班统一将材料交至辅导员处。
3.2011年11月26日前,学院将所有学生申请材料交至学生活动中心210,同时将《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学生学费减免申请汇总表》发送至zzzx@sit.edu.cn。